103年起臺中農田水利會停止廠商搭排措施,工廠產生之污廢水不得再附掛於水利會所屬之灌溉排水路排放,臺中市政府水利局今(11)日在議會進行專案報告,提出3項因應措施,包括協調水利會延長使用期限、協商水利會同意使用排水路施建灌排分離設施、及以附掛專管方式處理,水利局長劉振宇強調,務必確保農業生產安全與維持工業發展雙贏結果。
臺中農田水利會預計103年停止廠商搭排措施,廠商為解決廢污水排放,必須施建專用管排,但相關土地價購或租用及建造的經費造成廠商負擔,為因應未來面臨工廠污廢水排放無門壓力,水利局今日於臺中市議會臨時會進行專案報告。
劉局長指出,2011年12月臺中農田水利會統計轄區內申請搭排戶為199戶(廢污水直接排放至灌溉渠道者),另排泄戶為23戶,年度總計後為222戶,日前查詢農委會灌溉水質管理查詢系統顯示,系統登錄有效搭排戶數為158戶,其餘64戶因搭排允許期限到期而尚未辦理重新申請。
劉局長表示,臺中市境內搭排戶排放廢水量以潭子區及西屯區為主,潭子區共計38戶提出申請搭排,其中23戶位於潭子加工出口區內工廠,潭子加工出口區總搭排水量為一年200多萬噸,水利會未來停止廠商搭排後,將對廠商、環境造成衝擊,為解決廠商廢污水排放問題,水利局提出3大因應對策。
他指出,三大對策包括協調水利會延長原已申請廠商搭排使用期限、協商水利會同意使用排水路施建灌排分離設施、及以附掛專管方式處理等措施,並向經濟部工業局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爭取研擬有效配套措施,協助廠商改善排水方式,以灌排分離為主要方法,避免污染灌溉水質。(4/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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