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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路邊停車繳費 6月1日起新增簡訊通知服務

    臺中市政府交通局停車管理處為提供更貼心的停車繳費通知服務,以減少民眾因忘記繳納停車費,導致繳費單逾期,除現行已提供「e管家」及臺中市停車資訊網-停管之友郵件(Email)未繳費通知等服務,自6月1日起再新增簡訊通知。

 

    臺中市停車管理處表示,凡登入停管之友勾選「申請簡訊通知服務」, 在繳費期限前3日,可收到免費的停車繳費簡訊通知,歡迎多加利用。

   

     停車管理處指出,目前臺中市停車繳費期限為30天,停車單在繳費期限內可持繳費單或利用統一超商的ibon、全家便利商店的FamiPort、來來超商(OK)的OK-go、萊爾富超商的Life-ET等超商門市查詢補列印繳費單繳費;或週一至週五(例假日除外) 8:00-17:30至臺中市政府交通局(臺中市西區民權路101號1樓)或新市政中心(臺中市西屯區臺中港路2段89號1樓)或陽明市政大樓一樓聯合服務中心 (本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繳費。

   

    停車管理處提醒民眾,盡量在期限內繳費,以免屆時增加掛號處理費及監理單位罰款的支出;如果擔心會忘了繳費,歡迎多多利用停管處提供的各項繳費通知服務。(5/30*8)

 

聯絡人:無

聯絡電話:無

  • 市府分類: 交通運輸,宣導活動,便民服務,一般行政,政令政策,生活資訊,資訊管理
  • 發布日期: 2012-05-30
  • 點閱次數: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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