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議會今(31)日進行市政總質詢,市議員吳瓊華要求市府加強稽查轄區內允許寵物(動物)進出餐飲業的食品衛生安全;臺中市長胡志強指示衛生局、農業局、動物保護防疫處共同研擬解決方案。
市議員吳瓊華在總質詢中表示,可愛的寵物吸引人們的喜歡,臺中市有些餐廳業者允許顧客攜帶寵物(動物)進餐廳用餐,但是不是所有的人都喜歡和動物共處一室。她接獲民眾陳情,有某家餐廳飼養麝香豬,業者讓小豬在室內走動,顧客、服務生,甚至廚師都會去抱一抱這隻小豬,之後再繼續做其他的事情,陳情民眾覺得這樣很不衛生。
吳議員又說,目前法律有規定導盲犬可以進入餐廳,她問市府各機關首長對於餐廳內有動物走動有何看法?結果大部分機關首長都不表認同。
民政局長王秋冬表示,人吃飯的地方就希望可以悠閒地吃飯,動物跑來跑去會給人有些不舒服的感覺;環保局長劉邦裕表示他不能接受,因為寵物有異味或細菌;衛生局長黃美娜也表示不能接受。
吳議員要求市府注重食品衛生安全要嚴厲稽查,為廣大的消費者權益及食品衛生安全把關,同時也要求衛生局將稽查報告送一份給她。
胡市長表示,感謝議員的建議,政府站在維護公共衛生與流行病防疫的立場,應該對業者加以勸導,而允許動物進餐廳的經營方式會增加感染的機會,請衛生局進行瞭解。衛生局長黃美娜表示,會積極加強處理,今天下午已立刻派員前往稽查,餐廳業者應安排適當空間安置顧客及自己養的寵物,第一次先進行勸導,勸導若不改善即可視情況處以新台幣6萬至600萬罰鍰。(5/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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