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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首座委外的朝馬國民運動中心 市府今與救國團簽約

臺中市第一座委外營運的國民運動中心「朝馬國民運動中心」,市府委由中國青年救國團營運,今(15)日由副市長蔡炳坤與救國團副主任王福生代表雙方簽約,蔡副市長表示,朝馬國民運動中心也是第一個興建與委外同步進行的案子,工程一結束馬上可以營運,無須再做任何工程變更,是一項創舉。

市長胡志強大力推動體育發展,蔡副市長說,今天是臺中市國民運動中心興建的歷史時刻,臺中市目前規劃9座,包括朝馬、中正、南屯、長春、貿易三村、潭子、大里、太平與豐原,涵蓋臺中市山、海、屯與都會區。

他說,朝馬運動中心是第一座委外營運的國民運動中心,由救國團得標,救國團經驗豐富,10年前臺北市的中山國民運動中心開始,到現在臺北市已有6座國民運動中心都是委由救國團來營運管理,同時包括新北市標出去的2座、再加上今天的簽約朝馬國民運動中心,國內共有9座由救國團來營運管理。

蔡副市長也對2個月前剛履新的救國團藍涂育總幹事寄予厚望,希望借重他之前服務於臺北市大安、南港國民運動中心的經驗,來營運朝馬運動中心。

蔡副市長又說,以往的OT案都是興建完之後再OT,可能產生興建後的標的與OT廠商需求不符。朝馬國民運動中心是第一個興建與OT同步進行的案子,在工程完成發包同時,OT案也確定了,讓OT的廠商可以與興建廠商有討論的機會,不用等工程蓋好後再做變更,所以工程一結束即可以馬上營運,這是一個創新作法,也是此案最精華的地方。

體育處表示,朝馬國民運動中心工程總預算約為新臺幣3億9,932萬元,由教育部體育署補助2億元,委託營運管理範圍之土地含運動中心主建築物及停車場等面積約為15,600平方公尺,將興建地上三層之綠建築,預計103年底完工驗收,開始營運,基地座落於西屯區臺中市專用足球場旁,緊鄰環中路、臺灣大道及國道1號的臺中交流道(臺灣大道)等,交通四通八達。

體育處說,朝馬國民運動中心為室內多功能綜合運動場館,內部空間規劃有6大設施:25X17公尺之室內溫水游泳池(含SPA區)、桌球場、符合國際競賽標準的羽球場、綜合球場、韻律教室及體適能中心等設施;其中羽球館未來將配合市府辦理國際羽球賽事,成為全臺首座羽球專用競賽場地,羽球館除了提供賽事活動使用之外,平時亦可供培訓選手及推廣羽球活動所使用,達到活化場館的目標。(3/15*3)

聯絡人:臺中市體育處房處長

聯絡電話:22289111轉55121

  • 市府分類: 教育文化
  • 發布日期: 2013-03-15
  • 點閱次數: 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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