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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地重劃程序合法性及方式適當性 地政局長澄清合法且大面積土地將公辦重劃

市議會今(22)日檢討市府辦理公辦第13、14期市地重劃及自辦市地重劃,多位市議員認為市府有時程太久、土地分配不均及程序違失等問題。地政局長曾國鈞澄清,市府並沒有違失情節,一切都依法進行,但為了免除自辦所帶來的紛爭,往後大面積土地將朝公辦市地重劃方向辦理。

今日的專案標題提及「公辦第13、14期違失情節」,讓許多市議員覺得既然已有違失,就要依法調查,不應偏袒財團,影響少數地主權益。但實際上曾局長澄清並無違法情形,若有違失,他勢必率先負責下台,對於失職的相關人員也一定依法辦理。

而市地重劃應該自辦或公辦?多數市議員認為自辦土地重劃問題實在太多。市議員劉士州關切市府辦理是否有違失?市議員曾朝榮則認為市府辦理時程太長,許多地主苦等不到重劃的一天,市府也未出面維護地主權益。

市議員洪嘉鴻說,自從市府開放部份市地重劃自辦,他接獲的相關陳情案件很多,市民也多次反映土地分配不均。市議員張廖萬堅則說市府開放市地自辦重劃時的法令不張,導致今日問題連連。

市議員段緯宇表示,重劃的目的就是取得公共設施用地以及地方基金,日後才有機會增進地方建設,所以都市計劃本來就應由市府統籌辦理,為何要交由民間自辦,而產生那麼多問題?他建議市地重劃應該公辦,並且遵循重劃法訂定完善的自治條例與重劃基金。

市議員張耀中則指出,有地主指出在南屯區的第5單元自辦市地重劃區,有重劃公司宣稱將拿出3千坪的抵費地,來處理第5單元自辦重劃所受到的阻礙,此種情形發生讓人覺得難以置信,質疑市府究竟有無為地主著想。

曾局長強調,市府絕對是站在維護地主權益的立場,公辦的補償費一毛錢也不能多給,但是自辦則可以要求多給一點,若地主有困難,市府會出面協調。

曾局長坦承,市府開放14單元自辦重劃8年後,異議、訴訟案件發生不斷,也曾聽到地主表示,「就算賺,我們甘願由市府賺錢,也不願讓財團賺」,於是市府多次考量後,決定以後大面積的土地會朝向公辦重劃處理。

此外,他也表示,市府正檢討公辦市地重劃的自治條例,包括補償費的發給額度等,一切都依法辦理,若地主對於土地分配有異議,市府一定出面協調,若雙方協調不成,則可交由司法裁判。
(3/22*14)

聯絡人:劉小姐

聯絡電話:15312

  • 市府分類: 公共建設,一般行政
  • 發布日期: 2013-03-22
  • 點閱次數: 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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