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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6日萬安36號演習 請全市民眾配合實施疏散避難

102年臺中市全民防衛動員(萬安36號)演習全民防空演練,即將於下周二4月16日13時30分至14時00分實施。臺中市政府籲請全市所有部隊、機關、學校及全體民眾,聽聞防空警報發放時,應配合實施疏散避難,且演練期間,在不影響民眾上下班(學)與主要作息狀況下,各公、民營工廠、公司照常營運作業,惟須關閉門窗及實施人員與燈光管制(臺灣電力公司不實施斷電措施)。

臺中市政府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業務會報提醒民眾,防空警報發放時,將以模擬臺、澎、金、馬地區猝然遭受敵方飛彈、戰轟機等襲擊,由聯合空中作戰中心/空管中心(JA0C/ACC)發布防情狀況,誘導軍、警防情單位實施防情傳遞作業與發放防空警報,凡全市所有部隊、機關、學校及全體民眾,均須配合實施30分鐘防空疏散演練。

另外, 全民防空演習警報發放後,人、車一律應依規定接受警察及民防人員指(誘)導行防空疏散避難(軍事單位依其防空計畫實施),並應於指(誘)導人員指導下確實進入防空處所避難(含居家或工作者)。

當日交通行動管制如下:
(一)高鐵及臺鐵各班次列車正常行駛,下車、接送親友旅客立即接受憲、警、民防人員引導,實施疏散避難。
(二)演習地區內高速公路各交流道實施管制,依准下不准上原則;行駛於高速公路車輛不予管制,下交流道車輛,立即實施防空疏散及避難。
(三)各港口停泊之船隻一律靜止,航行中船隻應儘速駛離航道;另軍用港口依海軍司令部規定辦理。
(四)國內各民航班機均正常起降,惟下機、接送親友旅客立即接受憲、警、民防人員引導,實施疏導避難;另軍用機場依空軍司令部規定辦理。

本年度規劃之演練區域與課目係結合平、戰時情況實施,運用演習時機,充分驗證民防人力及各類防護團效能;另演習當日除交通管制協請當地憲、警單位支援之人力外,其餘民防人員於服勤時均須佩戴識別證,車輛並應張貼「演習通行證」方能於演習時間通行。
(4/12*14)

聯絡人:劉小姐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15312

  • 市府分類: 警政消防,宣導活動
  • 發布日期: 2013-04-12
  • 點閱次數: 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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