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稅務局進一步說明,所謂「自有房屋」,須符合下列規定之一:一、工廠如為公司或法人組織者,其房屋應為公司或法人本身所有。二、工廠如為合夥組織者,其房屋應為合夥事業所有,或合法登記之工廠負責人所有。三、工廠如為獨資經營者,其房屋應為合法登記之工廠負責人所有。
地方稅務局提醒,凡符合上述減免規定之工廠,納稅義務人可檢附工廠登記證向房屋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申請減半徵收房屋稅,以節省稅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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