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登記設立於臺中市之企業提供勞工托兒服務(含設立托兒設施或辦理托兒措施)皆可提出申請,設立托兒設施者(含自行設立及聯合設立)最高提供3萬元獎勵金,辦理托兒措施者(例如:提供員工托兒津貼、臨時托兒服務、實施彈性上下班、辦理親子成長活動等)最高提供2萬元獎勵金,以鼓勵企業開辦新穎、貼心、多元化的員工托兒服務。
勞工局長賴淑惠表示,孩子是國家未來的棟樑,企業協助員工照顧子女就是培育未來的資產,隨著雙薪家庭日益增加,子女照顧問題日顯重要,子女照顧問題將影響員工工作表現,協助員工解決子女照顧問題,讓員工得以全心全意投入工作,創造勞資雙贏的職場環境。
符合獎勵資格之企業,即日起至102年10月31日填妥申請表,檢附公司營業登記證(函)影本、佐證資料及相關照片即可提出申請;如欲瞭解本計畫更多資訊,請上勞工局網站(http://www.labor.taichung.gov.tw/)下載詳細計畫內容與表格,或撥打(04)2228-9111轉35410洽詢。(5/27*11)
聯絡人:臺中市政府勞工局福利促進科 周小姐
聯絡電話:04-22289111#35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