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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都會歌劇院中央接管 市府強調仍須由議會同意後始定案

臺中大都會歌劇院經立法院政黨協商,未來將由行政法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接管,多位議員對此表達疑慮,認為市府已支出土地、興建等經費22億多,應與中央共管。文化局長葉樹姍說,市府一定會與行政法人建立溝通機制,並爭取一半以上在地藝文團體代表擔任委員。副市長蔡炳坤則強調立法院尚未完成二、三讀,未來也必須由市府提案送議會同意後,才會拍板定案。

議員陳有江表示,日前立法院政黨協商,將由行政法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同意接管臺中大都會歌劇院。但歌劇院畢竟是由市府編列預算興建,市議會審查通過的,目前興建工程也還受市議會監督中。但中央竟未與議會溝通,這樣是把議會置於何處?他說,七期的土地,加上已支出龐大預算,他不認同如此輕易地處分市府財產。

議員陳清龍也說,立法院通過,不代表臺中市議會也會同意。建議屆時議會要採記名表決。

「升格國家級,不能讓在地空歡喜」,議員黃國書說,臺北市的二廳院、高雄市的衛武營,地方政府都沒出什麼經費,但由臺中市政府計畫興建的大都會歌劇院,卻已出了22億多經費,對於中央接管事宜,市府當然可以表達更多意見。

議員陳世凱、賴佳微則說,中央接管歌劇院他們欣然接受,但重點在於未來中央接管後,對臺中在地的藝文團體應有所保障,市府對此應有腹案,與中央一起經管歌劇院。

議員張廖萬堅表示,當初若由中央規劃興建,就不會有那麼多問題,而未來市府還有很多文化場館興建計畫,包括市立美術館、城市博物館、西大墩博物館等,擔心將來會不會再有類似大都會歌劇院的問題。

議員林汝洲表示,仍有很多議員對中央接管並不瞭解,文化局一定要再提出更專業、詳細的報告,也讓市民瞭解將大都會歌劇院交由中央管理的原因。

文化局葉局長表示,市府從去年開始與文化部溝通,中部區域立委不分藍綠均提案支持將歌劇院納入行政法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市府未來將與這個行政法人建立一套溝通機制,希望其中的委員會能有一半的在地藝文團體代表。

對於已產生的促參OT最優申請人,葉局長也說,與廠商保持溝通,廠商均表示「全力配合」,這家廠商資本額六千萬,但未具備劇院的經營經驗,未來市府仍努力爭取納入中央的經營廠商名單中,但若無法納入,市府也會有補償措施。

蔡副市長表示,大都會歌劇院是世界上重要藝文建築,未來最重要的在於營運品質的提升,讓市民能享受高品質的藝文表演。他強調,並不是突然交給中央管理,市府與文化部的溝通一直進行中,以行政法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的方式經營管理,也是全臺灣的首例。

蔡副市長強調,相關的立法尚未完成,還必須進行第二、三讀。此外,市府也必須正式提案尋求市議會的支持,通過才會拍板定案。目前已初步向每位議員報告過,希望未來的溝通,能繼續獲得支持。(5/27*6)

聯絡人:張先生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15319

  • 市府分類: 文化藝術
  • 發布日期: 2013-05-27
  • 點閱次數: 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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