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交通助理人員是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交通助理人員設置辦法」設罝,除得逕行執行違規停車稽查外,並得協助執行道路交通管理之稽查。
交通局表示,除了警察之違規取締外,交通助理人員主要是針對計劃性交通整頓路段、特定區域或專案項目進行重點違停取締;另外,像是燈會、跨年晚會等盛大活動舉辦時,除了以往警力配置,交通助理人員也會到場協助維持交通秩序並取締違規。
交通局指出,交通助理人員在招考受訓後,已於4月起分組執行各大重點路段(公益路、向上路、一中商圈、假日廣場地下停車場、臺灣大道南、北側、大墩路及逢甲商圈等周邊區域)違規停車宣導勤務;並於5月起再執行四大重點路段(文心路南、北側、惠中路及假日廣場地下停車場等周邊區域)宣導,台中市交通助理人員自四月起至五月於重點區域散發宣導單是逕行舉發前的宣導期,六月起將針對這些重點區域專案逕行取締。(6/4*11)
聯絡人:臺中市政府交通局交行科張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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