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熱門公告 > 市政新聞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市議員質詢消防分隊違建選擇性執法 消防局長:絕無此事

市議員吳顯森今(6)日質詢時批評市府消防局拿公帑蓋違建,又拿公帑自拆違建!四十九個消防分隊有三十多個有違建,但只拿潭子、神崗、太平區的消防分隊開刀進行拆除,執法公平性何在?副市長徐中雄為消防局長廖明川緩頰說「他很守法」,但要兼顧情理,市府對100年4月之前的違建,沒有公安立即危險者緩拆,他將指示都市發展局會同消防局進行分隊建物的會勘。



市議員吳顯森指出,消防局長廖明川內簽公文要求各消防分隊調查各分隊的建物是否有違建,結果只有三、四個分隊長誠實回報有違建,其中潭子及神崗分隊三月份回報,廖局長要求於五月就拆除,而且公文上還寫「新建」違建須拆除,他認為其分隊樓上違建已存在十多年,公文寫「新建」有違造文書之嫌。



消防局四十九個消防分隊長都被叫到議事堂排排站,吳議員詢問他們有違建的舉手,但只有三、四人舉手。吳議員強烈不滿批評「公開說謊!」根據他調查消防局四十九個分隊有三十多個分隊都有違建,但消防局卻僅對潭子、神崗、太平等三分隊開刀拆除,執法公平性到底在哪?他還憤慨地將大型違建保麗龍看板摔向分隊長,要他們自己看這些照片是不是自己的分隊的違建。



他質疑執法標準公平性何在,為何一樣是違建,別人的區域不去拆,只拆他選區內的分隊?他也說,消防員委屈生活在違建下,寢室休息空間雖是違建,現在一聲令下要求拆除,連住的地方都沒有。



消防局長廖明川表示,就消防局所知就僅有這三處分隊有違建,絕不是選擇性作法,之前消防局也曾請教過都發局是否有辦法將這些違建改善合法化,但得到的答案都是無法改善,消防局身為公務機關只能依法行事;針對被拆除的分隊,使用空間會受影響,消防局也將調整空間予以因應。



不過,市議員段緯宇、陳清龍仍不滿地指責廖局長,拿公帑蓋違建,又拿公帑自拆違建。而市府都發局早已宣布100年4月之前的違建,只要沒有公安立即危險者緩拆,為何廖局長還內簽公文拆違建?消防局沒錢為義消添購設備,卻有錢拿錢來拆自己的違建?



副市長徐中雄緩頰說,他今天才知道這件事,廖局長是很守法的人,相信他是依法行事,但情理法都得全面考量;全市的違建共有四萬件以上,違建是「歷史共業」,所以市府都發局規定 100年4月之前的違建,只要沒有公安立即危險者緩拆,100年4月之後的違建,才是即報即拆,他會指示都發局會同消防局對所有分隊建物全面體檢。(06/06*12)

聯絡人:廖小姐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15303

  • 市府分類: 警政消防
  • 發布日期: 2013-06-06
  • 點閱次數: 468
至頁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