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媒體關心民眾拒測是否可用公用危險罪移送,刁局長表示,要視駕駛人是否達到明顯不能夠安全駕駛,問題在於警察的認定與法律上的規定。
他也認為,中央處罰條例上已規定拒測的罰則,民眾選擇拒測,是其依法律規定所作的選擇,立法院馬上就要召開臨時會,如果認為拒測區塊須取消,就修法取消。
刁局長指出,現行酒測標準0.15毫克、0.15毫克就法辦,已是全世界最嚴格的標準,民眾拒測不拒測是法令規定,如果一定要員警當場作出決定,到時會發生警察天天與酒駕打架狀況,他認為,立法機構、交通主管機構必須好好研究。(6/17*8)
聯絡人:何小姐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15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