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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酒駕拒測規定 警察局長強調,中央修法,修法之前加強執法

酒駕新法上路以來,警方嚴格取締,但有部分民眾寧願支付拒酒測罰緩9萬元,也不願接受酒測,面對各界質疑拒測的法律漏洞,警察局長刁建生今(17)日在市政會議接受媒體訪問強調,法令規定如此,中央只能修法,修法之前,警方加強執法。

但媒體關心民眾拒測是否可用公用危險罪移送,刁局長表示,要視駕駛人是否達到明顯不能夠安全駕駛,問題在於警察的認定與法律上的規定。

他也認為,中央處罰條例上已規定拒測的罰則,民眾選擇拒測,是其依法律規定所作的選擇,立法院馬上就要召開臨時會,如果認為拒測區塊須取消,就修法取消。

刁局長指出,現行酒測標準0.15毫克、0.15毫克就法辦,已是全世界最嚴格的標準,民眾拒測不拒測是法令規定,如果一定要員警當場作出決定,到時會發生警察天天與酒駕打架狀況,他認為,立法機構、交通主管機構必須好好研究。(6/17*8)

聯絡人:何小姐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15314

  • 市府分類: 警政消防
  • 發布日期: 2013-06-17
  • 點閱次數: 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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