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大隊長指出,對於拒絕酒測的駕駛人,員警會先判斷是否確實有喝酒的情形,如果觀察駕駛保持清醒狀態,就准允放行;但若駕駛有蛇行、車身搖擺不定或語無倫次等異常現象,會勸導駕駛人配合吹氣檢測,若需要強制抽血,則需要分局偵查隊報請檢察官核可,才會執行抽血。
對於拒酒測者強制抽血的法令,吳大隊長也強調,會對民眾加強宣導,對酒品不好的民眾要強制進行抽血時,警察局也會更注意民眾安全,並會全程錄音、錄影來蒐證,除了確保程序的完備性,也兼顧民眾安全。 (6/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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