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市長說,雖然昨天市議員有意見,但針對市府加強立法之事,單單昨天一天網路上就有3,000多人按讚,社會上支持的聲音是可以看得見的,他並不認為「酒駕者皆曰該殺」,但他的立場是「救人無嚴鬆之別」,能救人一命是多大的功德,但他認為市議員昨天「一面倒」地反對,才認為不必再送審。
他指出,今年過年期間市府免費提供酒駕者開車回家的做法,是全國創舉,飲酒之後「感覺到自己不能開車」的人,都由市府出錢、民間募款,替他們開車將人平安送至家中。
胡市長說,市府在執法中棍子和胡蘿蔔都會有,「救命有嚴鬆之分嗎?」臺中市所訂的酒駕條例不過是為了救民,只要能遏止酒駕救命,就是功德一件!
市議員劉士州表示,他雖然也支持退回「酒醉駕車防制自治條例草案」,但也認為市府還是可以再修改後再送審,尤其是事前防範酒駕的部分,看看是否有更好的方法,例如扣車之類,不要一味用懲處的手段,例如市府以免費提供酒駕者開車回家的做法就是很好的方式。
市議員何敏誠指出,退回自治條例草案並不是要給胡市長「漏氣」,對市府努力防制酒駕作為,基本上也給予「肯定」,臺中市先於中央甚至全國擬定出相關防酒駕草案,這是領先全國,但既然中央看到臺中之後也趕緊立法,實在沒有一國兩制的必要,希望市府能針對事先防酒駕的部分加強即可,建議市府再送草案來審。(06/19*12)
聯絡人:廖小姐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15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