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市府衛生局的檢驗項目以防腐劑、甜味劑、著色劑(色素)及細菌類為主,101年設廠於臺中市的業者自行送驗件數共346件,平均0.9天1件送驗,而截至今年5月底,已有117件,顯示食品業者積極從源頭自主管理。
許多食品業者紛紛表示,食品業禁不起任何一次的打擊,儘管檢驗價碼從一千多元到高達一萬多元都有,仍儘可能將產品送驗合格後,才上架販售。
今日由蔡副市長、衛生署食品衛生管理局局長康照洲、市府衛生局長黃美娜,共同和500位食品、餐飲、檢驗、法治等產官學者,分組討論「國內食品添加物管理困境與精進策略」、「食品包裝容器標示與管理面臨困境及精進策略」、「食品安全檢驗新趨勢」及「訂定臺中市食品衛生自治條例可行性探討」等4大食品安全議題。
黃局長表示,中央已修訂「食品衛生管理法」,將原本的罰金及刑責加重,檢舉獎金也由原先的5%提高到10%;源頭管理部份更要求業者「強制登錄制度」,建立追蹤系統;營養標示更從原本7項,增加糖、膽固醇等,替消費者在食品上更多層把關。(6/2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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