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與我國簽訂打工度假協議國家包括:紐西蘭、澳洲、日本、南韓、德國、加拿大、英國、愛爾蘭、比利時等九國,業者常聲稱「保證有工作」、「海外度假打工免煩惱」,但實際上服務品質卻是良莠不齊,民眾後來出現勞資或消費等糾紛案例時有所聞。
勞工局長賴淑惠表示,青年學子常透過留遊學或仲介公司等至海外打工,仲介本國人至臺灣地區以外工作之行為,屬就業服務法第35條第1項所規定的就業服務範疇,依法應向行政院勞委會申請設立「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許可,才能從事相關仲介業務。違反規定者可處新臺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
勞工局提醒想出國打工度假的民眾,政府單位目前已建置相關網頁可供民眾查詢,如外交部已建置「青年打工度假專區」,提供青年朋友赴國外之打工度假簽證、打工資訊、注意事項、生活須知等相關事項;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網站則有「青年出國打工度假-勞動法令篇」及已簽訂打工度假協議國家之勞動法令。
此外,教育部則建置「海外留遊學資訊萬花筒」網站,包含留遊學業者契約查核、消費糾紛處理申訴管道及相關案例等資訊。網址及洽詢電話:1.「青年打工度假專區」:外交部/外交資訊/青年度假打工。(http://www.mofa.gov.tw/Official/Home/RelatedLink/?opno=8ce7bcaa-583f-45cb-8754-b0d2f5226b99)
2.「青年出國打工度假-勞動法令篇」:行政院勞工委員會/首頁左方/業務主題/綜合規劃/左下方/青年出國打工度假-勞動法令篇。(http://www.cla.gov.tw/cgi-bin/siteMaker/SM_theme?page=50603018)
3.教育部「海外留遊學資訊萬花筒」:https://www.studyabroad.moe.gov.tw/studyabroadinfo/。
4.海外打工合法機構諮詢專線:04-22289111分機35607劉小姐。(6/26*11)
聯絡人:臺中市政府勞工局就業安全科劉小姐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35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