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指出,長久以來,臺中市境內實收資本額未達5億元的公司登記業務,依中央地方權責分工,都需由南投中興新村的經濟部中部辦公室核辦。因此,臺中市民欲申辦公司登記業務,須透過郵寄方式或親自到經濟部中部辦公室辦理;相較現行商業登記直接由市府辦理,市民常誤以為開設公司手續非常困難,因而影響市民經營公司意願。
依公司法第5條規定:「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經濟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中央主管機關得委任所屬機關、委託或委辦其他機關辦理本法所規定之事項。」臺中市升格為直轄市後,市府即積極與主管機關經濟部接洽,希就近提供市民公司登記業務服務,以提供更加便捷的經商管道。
經發局表示,從102年7月1日起,臺中市轄內實收資本額未達5億元的公司登記業務主管機關,將由經濟部中部辦公室改為臺中市政府,公司登記業務將逕由市府辦理。
經發局進一步表示,公司登記業務申辦方式有郵寄、現場送件及透過「公司設立一站式線上申請作業」線上申請等多種管道,現場受理地點為臺中市政府新市政中心文心樓1樓聯合服務中心,市府並商請臺中市會計師公會所屬會計師協助輪值,提供專業諮詢服務,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另「本國實收資本額新台幣5億元以上的公司」及金門縣、連江縣的公司登記業務,仍由經濟部商業司辦理。經發局特別提醒市民,如有上述的申辦需求,仍應向經濟部商業司申辦。相關訊息及表單下載: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http://uip.taichung.gov.tw/)/市政業務/公司登記。(7/1*16)
聯絡人: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商業科許小姐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31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