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永珍議員也說,大雅分局需要2.4億元,卻被刪減1億元,她要求市府能夠在103至105年將預算編足。
市長胡志強表示,這個案子由警察局提出2.4億元的經費,在先期規劃審查被要求刪減1億元,這不包含徵收土地3千6百萬元,先期審查是從市府角度來審查,他認同議員的看法,現在公債法通過,警察局提出的預算合理他絕對支持。
賴議員也指出,大雅分駐所要拆除才能興建大雅分局,但這樣分駐所就沒有辦公場所,有人認為可以搬到原民服務中心,但該中心空間也不夠。
警察局長刁建生回應說,當時有幾個腹案,直接在分駐所對面用租的,或由里長或議員協調旁邊空地用組合屋,但先期審查則希望先運用空房舍,然而地方反應都不適合,目前大雅分局規劃標已經決標、尚未簽約,就是希望在複審意見將利弊得失提出,希望能夠獲得審查會支持。
胡市長強調說,分駐所絕對不能用組合屋的方式,就用租的,刁局長一定會問經費哪裡來,只要警察局提出經費需求,他一定同意,堅持照顧警察同仁。(7/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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