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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之塔研議回歸原有角地機房入口意象本質,不再設置LED設備

針對日前媒體報導「光之塔廢了」,都發局今(9)日澄清表示,考量該地下道機房屬道路設施,為顧及行車安全,正研議回歸原先環中路與中清路綠地角地機房美化入口意象的本質,不再設置其他高照度的LED電視牆等設備。此外,因該地區屬自辦重劃工地,工程及道路車輛均容易揚起塵土,堆積在「光之塔」的不銹鋼網及鋼構上,每半年也都會派人清洗及上漆,維護整潔的外貌。

市府都發局表示,光之塔起源於94年原臺中市政府期間,依市議會第15屆第7次大會審議,以94年度總預算第1次追加減預算案通過辦理的「中清路入口意象(地下道機房美化)及人行徒步環境第二期改善工程」,主要規劃項目包括「中清路沿線人行道鋪面改善」、「騎樓平整」、「中清路與環中路入口意象設計」、「植栽、行道樹改善」、「道路標誌與號誌共桿整合」、「大雅路招牌整頓」等六大計畫。所需經費約1,370萬元,非外傳的1億元。

都發局指出,「光之塔」屬於「中清路與環中路入口意象設計」規劃項目,包括地下道機房與綠帶相連角地的美化工程;當初規劃目的在使該塔成為「生活光帶」的起點,達到重塑入口意象,融合自然、混合科技及資訊為設計概念,象徵臺中市結合文化、自然、科技的城市意象。

都發局進一步表示,為了延伸構架跨中清路形成玄關空間,加強車行進入門戶的空間感,整個建築物採用鋼構造,構成兩個互套的筒狀皮層,內皮層採用有色強化玻璃包覆,外皮層採用烤漆金屬網包覆,將因不同的日夜晨昏及LED照明而呈現多重面貌外觀,配合鄰近景觀建築,確實有加強塑造光廊的效果。

光之塔的設立原意在於使環中路地下道機房入口意象美化,工程自96年8月完工至今,都發局持續維護LED投光設備正常運作。但考量後續設立的LED電視牆,因維護耗材昂貴,以及這座地下道機房就屬道路用地設施,為顧及行車安全,將重新思考回歸原先環中路與中清路綠地角地機房美化入口意象的本質,LED投光照明採用原先設立的間接內膜照明,不再設立其他高照度LED電視牆等設備。

此外,因該地為單元自辦重劃工地,工程塵土及道路車輛容易造成塵土堆積「光之塔」的不銹鋼網及鋼構,都發局每半年也都會加以清洗及上漆,維護鋼材亮麗。(7/9*16)

聯絡人: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黃先生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65411

  • 市府分類: 公共建設
  • 發布日期: 2013-07-09
  • 點閱次數: 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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