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局表示,臺中市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於今年初曾就舊南屯溪登錄文化景觀案進行會勘與審議,委員們認為舊南屯溪極具保存價值,惟請都市發展局與地政局精算後,確定保存範圍再提會審議。文化局將於八月召開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再次討論舊南屯溪申請登錄文化景觀案,如獲通過,將在不影響地主權益的前提下進行都市計畫變更。
地政局指出,經查該鐵橋及橋墩是在十三期重劃區工程開工不久即由負責十三期重劃區工程的承包商所拆,由於當時市府對於舊南屯溪保存與否尚在討論階段,因此尚未列入保存管制。
文化局指出,市長胡志強極為重視舊南屯溪保存議題,指示副市長蔡炳坤邀集地政局、都市發展局及文化局等機關多次研商後已獲共識,並於7月9日臺中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報告。委員們建議,針對舊南屯溪保存與地主權益問題,在不增加地主公共設施負擔的前提下,可找出兩全其美的方案,透過都市計畫變更,將重劃區內綠園道適度減縮以保存舊南屯溪文化景觀。
由於市府針對舊南屯溪文化景觀的保存已有共識,因此已要求重劃區內施工廠商,針對舊南屯溪兩旁10公尺內的工程暫緩施工,以避免在完成文化資產法定程序前遭受破壞。(7/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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