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市長黃國榮今(12)日一早表示,日前經統計共有286件、1522人已登記上山,目前警戒區域已不得再進入,昨(11)日消防局也馬上通知其中已上山的97人儘速撤離下山;他再次呼籲民眾非持有通行證件,不得進入警戒區域。
依據災害防救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災害應變中心成立後,指揮官於災害應變範圍內劃定警戒區域,製發臨時通行證,限制或禁止人民進入或命其離去;另依災害防救法第39條規定,違反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者,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請民眾遵循法令規定,以確保自身安全。臺中市災害應變中心專線電話04-23811119。
(7/12*14)
聯絡人:臺中市政府消防局謝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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