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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產製橄欖油攙偽 衛生局重罰

衛生局會同臺中地檢署及警察局第三分局,共同查獲大肚區一家油脂股份有限公司生產之橄欖油,因抽驗油品經檢出脂肪酸百分組成與資料庫比對結果不同,經衛生局11月1日上午再度至該公司調查,直到傍晚五點多左右,業者坦承確實混攙芥花油製成多項標榜「100%」橄欖油產品,或於成分欄內僅標示「橄欖油」單一成分,其中該公司漢氏橄欖油、漢氏原味橄欖油二項產品使用之橄欖油為大統長基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衛生局當場封存相關原料油及產品。

目前已知業者除聖麥克橄欖油(500 ml)、聖麥克橄欖油(3750 ml)二項產品使用於內部自用贈禮外,其餘則經由全聯社通路販售,衛生局已責令業者全面下架回收;針對倉庫內發現之大統長基公司之橄欖油50桶及葡萄籽油38桶,總計88桶(每桶192公斤)共約16,896公斤,立即全數封存。

另封存攙偽之橄欖油成品6項:聖麥克橄欖油(500 ml)48瓶、聖麥克橄欖油(3750 ml)453瓶、芙倫斯橄欖油(3750 ml)1174瓶、益康橄欖油(1000 ml)3483瓶、福懋漢氏橄欖油(1000 ml)526瓶、福懋漢氏橄欖油(2000 ml)4848瓶、福懋漢氏原味橄欖油(1000 ml)5495瓶,總計16,027瓶。

衛生局查獲 6項油品攙偽事證,將依一案一罰原則,每件裁罰200萬,合計1200萬元,對於業者蓄意規避稽查、拒不提供及資料不實部份,則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47條裁罰300萬元,合計裁處1500萬元罰鍰。(11/3*6)

聯絡人:臺中市政府衛生局食藥科陳科長

聯絡電話:04-25265394分機5700

  • 市府分類: 衛生醫療
  • 發布日期: 2013-11-03
  • 點閱次數: 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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