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議員指出,臺北內湖捷運文湖線場站聯合開發案遭監察院糾正,臺中捷運場站聯合開發案被退回,遭池魚之殃。對此,胡市長不滿地指出,內政部開槍打錯人了吧!這樣傷害到臺中市的利益,不公不義,如果內政部決策錯誤,不用負責嗎! 內政部不該退回這個案子,「我考慮研究送監察院,提行政救濟」。
臺中捷運有十七站,其中六站七處要進行場站聯合開發,內政部退回這個案子,捷運預算將因此增加,可能影響104年試營運目標,但胡市長強調「捷運工程進度,絕不讓步,必須積極趕工。」
臺中市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烏日文心北屯線(捷運綠線)建設計畫工程所需用地徵收案,本(11)月13日內政部土地徵收審議小組第43次會議審議,路線段及一般場站用地徵收案獲通過,將即辦理公告,但土地開發場站用地因內政部以未具公益性及必要性為由駁回,對此,市長胡志強深表遺憾與不滿。
對於土地開發協議過程及用地取得一再受阻,有關土開作業延宕所造成的損失,市府將提出行政救濟,以符市民權益,並協調工程單位仍然要積極趕工,避免影響工程進度。
臺中市民沿文心路可看到捷運綠線已經在積極趕工興建,捷運綠線採高架設計,多數用地都在既有道路上,但捷運部分出入口、落墩位置仍須徵收土地,因此市府今年配合修正後土地徵收條例之規定,編足預算依法辦理用地取得,期間也召開多次會議,持續與地主溝通協調。路線段及一般場站用地與土地開發場站用地土地徵收計畫書分別於8、9月報送內政部,交通局長林良泰、地政局長曾國鈞為表重視,曾親赴本(11)月6日內政部召開之土地徵收審議小組會議列席說明,極力爭取全數用地儘速取得,臺中捷運不能再等!但13日的審議結果,土地開發場站用地徵收之部分,卻仍遭駁回。
交通局表示,已通過之路線段及一般場站土地徵收作業,將即辦理公告,預計年底即可發放市價補償費;土地開發場站用地因內政部以未具公益性及必要性為由,並應盡量達成多數地主協議參與,致徵收案未獲審議通過,臺中市政府無法接受審議結果,土地開發場站除了作為捷運出入口使用,財務面也能挹注捷運建設,地主亦可共享未來開發成果,在先期規劃及都市計畫變更階段已妥為評估過其公益性及必要性應無爭議,但市府在協議過程付出的努力,卻未被部分地主和委員接納,令人至感遺憾。
林局長說,因為整個捷運在核定的時候,把場站聯合開發納入整個開發計畫當中,再進行都市計畫變更,都市計畫變更溝程序一定是從都市計畫的初稿,之後進行公展、民眾的陳情意見,最後也把這個都市計畫送到內政部都委會拍板定案。
市府依照內政部所核定的都市計畫進行後續開發事宜,把捷運分成一般場站段與土地開發段;一般場站段,如果都具有公益性與必要性,土地開發段也是透果同樣的主計畫而來的,所以具有相同的公益性與必要性。
林局長也指出,捷運有十七個站,其中六站七處場站聯開案被退回,將影響場站設置出入口,市府會努力,主線及車站繼續蓋,不要影響到進度,後續相關開發過程中會要與北捷好好研究。他希望地主能夠改變心意,與市府一起做土地開發,市府不排除任何可能,大家共同保障市民的權益及地主的權益。(11/14*7)
聯絡人:臺中市捷運工程處許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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