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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美濕地遊客服務中心規劃完成並編出國考察費說明稿

有關中督盟公布「臺中市高美濕地遊客服務中心、體驗館及停車場等景觀設施新建工程」已完成發包卻還要編列60萬元出國考察,市府建設局表示,上述「臺中市高美濕地遊客服務中心、體驗館及停車場等景觀設施新建工程」為縣市合併後本市34項重大工程之亮點計畫,位處臺中市清水區,緊臨高美濕地,屬台中港特定區計畫範圍內公68公園用地,該區域之規劃面積約8.4公頃,工程總預算金額為新臺幣3億6,000萬元,預計興建地上2層建築物,本案預定於103年底完成園區服務設施興建。

建設局指出,此項工程為利時效與為求設計完善,分為兩期施作,目前第一期是主體工程與景觀設施與停車場新建工程部分已於102年8月底完成工程發包、並於102年10月份辦理工程開工,但第二期尚有體驗館及相關軟硬體展示設施尚未完成細部設計,考慮未來營運及環境文化園區的建構,刻正由市府相關單位與設計單位密切討論中,而二期工程預算編列金額約新台幣6,000萬元,預計也將設計完成後接續辦理發包,並預定於103年底前同步落成開放供市民使用。

此外,由於高美濕地遊客服務中心緊鄰高美濕地旁,高美濕地是中台灣知名的濕地保護區,未來建設局、觀光旅遊局及農業局將創造該區域為一個整體環境文化園區構想,而濕地環境文化園區的構想本市並未有執行經驗,其中尚涉及有濕地營運管理、濕地的環境教育、地景生態維護等策略及軟硬體手法,爰市府建設局於103先期編列有出國考察預算費用,由於國外濕地、綠建築、生態工法、環境教育園區與管理等構想較為先進,實有考察學習之必要。

未來在公共建築設施的投資上,建設局也強調將更重視「低碳」、「節能」、「自然生態保護」,以期本案在永續生態、環境教育、國民旅遊及城市觀光樹立典範,為台灣中部打造「國際級環境教育園區」。(11/20*7)

聯絡人:市府建設局景觀工程科梁先生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15318

  • 市府分類: 都市發展
  • 發布日期: 2013-11-20
  • 點閱次數: 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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