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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王消費者欲團體訴訟 消保官將送請消基會、協助爭取權益

針對鼎王餐飲集團廣告誇大不實事件,業者在市府消保官的要求下已提出退費、補償與回饋方案,若有消費者欲提出團體訴訟,只要人數達到20人的團體訴訟門檻,消保官即請消基會承受團體訴訟,協助消費者爭取權益。

鼎王事件引發食安及公共全安問題至今,業者在消保官要求下提出幾項方案,包括持有鼎王麻辣鍋及無老鍋VIP卡者,業者已承諾有效卡一律退費;消保官已令業者針對不實廣告部分,要求鼎王對消費者提出機制,即消費者無需再另行消費,只要檢具相關消費憑證,即可獲得補償贈品;另外業者也提出鼎王、無老鍋及塩選等三個品牌餐廳,2個月內全面8折的回饋方案。

截至今(17)日為止,依行政院申訴系統查出已提出具體求償者僅1件(臺北市),臺中部分並無個案,但市府不排除仍有消費者認為損害未獲得彌補者,若人數達到團體訴訟的門檻(20人),將請消基會承受團體訴訟,協助消費者爭取權益。(3/17*12)

聯絡人:臺中市政府法制局消費者保護官室張小姐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23711

  • 市府分類: 法律權益
  • 發布日期: 2014-03-17
  • 點閱次數: 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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