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熱門公告 > 市政新聞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燭環保 玻平安」蠟燭玻璃容器分類回收有夠讚

為鼓勵及宣導寺廟及家戶回收廢棄蠟燭玻璃容器,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將於年4月12日在東區南天宮、4月17日(星期四)及6月12日(星期四)在豐原區清潔隊,辦理回收宣導及兌換活動,民眾凡攜帶1對(2個)無破損及生鏽的廢蠟燭玻璃容器,可兌換餐具等宣導品,每人限換1份,數量有限換完為止。

環保局長黃崇典表示,玻璃容器屬環保署公告應回收項目之一,依規定可交由清潔隊、回收商或逆向回收管道(如量販店或超級市場等)進行回收。環保局將於年4月12日(星期六)下午2至4點在東區南天宮(臺中市東區自由路309號)、4月17日(星期四)上午9點至下午4點及6月12日(星期四)上午9點至下午4點在豐原區清潔隊(臺中市豐原區市政路2號4樓),辦理回收宣導及兌換活動。

民眾攜帶1對(2個)無破損及生鏽的廢蠟燭玻璃容器,依日期前往上述地點即可兌換宣導品,每人限換1份,數量有限換完為止,歡迎民眾踴躍參加,相關訊息可至環保局資源回收網查詢 (http://recycle.epb.taichung.gov.tw/)或電洽「資源回收專線」04-22294025。

環保局表示,民眾與寺廟長期點燒燭燈的結果,產生大量的廢棄蠟燭玻璃容器(含剩餘蠟燭),據統計,中市平均每月產生約5公噸廢棄蠟燭玻璃容器,相當於8棟HOTEL ONE的高度(1個空瓶重約0.5公斤,高16公分)。

一般玻璃容器進入回收體系後,依玻璃顏色進行分類、破碎及熱熔後再製成玻璃製品,過程繁瑣且耗能,但如果將廢棄蠟燭玻璃容器與其他廢玻璃分開回收後,經清理後回填蠟油即可原型再利用,達到資源循環永續利用之目的,特別要注意的是,回收須在堅固箱/籃/盒子暫存並集中放置室內,避免破損或淋雨(易導致瓶內鐵片生鏽,增加後續處理手續)。

環保局提醒,玻璃容器回收應小心存放避免破損,如不慎破損應以報紙或紙盒包覆並註明「碎玻璃」,於交付清潔隊時提醒內容物,以保護民眾及清潔隊員個人安全。(4/10*3)

聯絡人:臺中巿政府環境保護局吳先生

聯絡電話:04-2227601轉66401

  • 市府分類: 環保綠化
  • 發布日期: 2014-04-10
  • 點閱次數: 3966
至頁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