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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關心新版攤販管理輔導自治條例 經發局長:簡化申請程序

部分市議員今(29)日在市議會業務質詢為攤販發聲,要求臺中市政府盡早訂定新版「臺中市攤販管理輔導自治條例」,放寬攤商申請、降低位攤租金、改善臨時用電,促豐原第六市場盡早開業等等;經濟發展局長王誕生答覆表示,市府關心攤販的發展,一定全力協處。

張廖萬堅議員表示,縣市合併升格後,所有市府單行法規沿用2年後失效,原「臺中市攤販管理輔導自治條例」在102年年底已經自動失效;目前市府列管攤販集中區有7處,除了一處在梨山外,其他六處都在原臺中市區、總攤販共計1270攤,但因至今新版條例未出爐,導致合法攤商變成違法,屢遭警方取締。

王局長表示,相關人員去年提出的「臺中市攤販管理輔導自治條例」原本以取締為止,但他要求參考北高跟臺南市的做法,希望像大禹治水一樣,以「疏導」為主,而不是全部管制,未來還有評鑑、獎勵等配套措施,所以重新研擬,以致新版條例出爐時間有點延後。

張廖議員表示,今年過年前他接獲許多攤商陳情最近不斷被取締,市府新版攤販自治條例是否放寬?如何算放寬?除了在商業區、公共設施保留地、公私有市場用地可以設置,跟合併前有什麼不同?蔡雅玲議員也認為,民眾成為攤販也只是為了糊口,市府應該盡力協助。

對此,王局長指出,市府除了將攤商申請行政程序簡化之外,民間在符合規定的情況下,也可以設置合法的「觀光夜市」。張廖議員則建議,只要符合環保、衛生、交通規定,新版條例不要只著墨行政程序,應該給予更大的空間。

此外,陳本添議員建議市府盡早輔導豐原第六市場早日開業;陳清龍議員則指豐原果菜市場至今使用臨時用電的情況,電費比較貴,要求市府盡早改善。

王局長答覆說,豐原市六市場已招標出去,但因在挑高處有漏水現象,現正在改善,所以廠商尚未進駐,目前廠商正在施作保全設施,預計最快今年九月開業。

江勝雄議員則指出,他接受民眾陳情,臺中市第二市場攤位每格租金每月1、2千元,但霧峰中正路市場一格就4、5千元,市區攤位租金低,鄉區小販心不平,他認為不公平、也不公道,應該解決。副市長黃國榮答說,租金涉及當地地價、公告現值等原因,市府會進行了解。(4/29*8)

聯絡人:何小姐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15314

  • 市府分類: 經濟發展,一般行政
  • 發布日期: 2014-04-29
  • 點閱次數: 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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