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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稅務局說明:房屋使用情形變更或有增改建都會影響房屋稅增減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接獲部分民眾詢問,房屋每年折舊,但房屋稅為何會增加?對此,稅務局說明,房屋稅是以房屋課稅現值,乘以實際使用情形所適用的稅率計算而來。房屋現值係依房屋標準單價、面積、折舊率及地段率等要素核計,如果房屋使用情形變更或有增改建等情形,都可能影響房屋稅稅額。

該局進一步說明,影響房屋稅的原因有:1、適用稅率改變,例如原適用住家用稅率1.2%,改為適用營業用稅率3%時,導致稅額增加。2、房屋增建、改建,使課稅面積增減,稅額也將跟著增減。3、持有期間不同,房屋稅是按月課徵,課稅期間是前一年7月1日起至當年6月30日止,例如:前年9月購入(新建)房屋,去年的課稅月數為10個月,今年繳款書課稅月數已為12個月,應納稅額自然較去年增加。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關心您,如有任何疑問,可上該局網站(http://www.tax.taichung.gov.tw)查閱,或電話詢問(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86969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稅務局將竭誠為您服務。(5/23*10)

聯絡人: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何先生

聯絡電話:04-22585000轉650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發布日期: 2014-05-23
  • 點閱次數: 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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