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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措施再添一筆 環保局縮短回收業者各項申請審查時間

為加速回收處理業者合法取得新登記證或登記證展延、變更等申請,臺中市政府環保局縮短與簡化審查作業時間,必須現勘者,從法定60日審查期限縮短為45日,無須現勘者,則從法定60日審查期限縮短至20日;業者還可直接透過系統網站更新部分資料,大幅簡化業者申請手續與節省公文往返時間。

環保局指出,依公司法或商業登記法向主管機關申請回收處理登記者,只要變更機構名稱及地址、負責人姓名,在變更後15日內,業者可直接透過「資源回收管裡資訊系統」網站進行資料更新,無須再送紙本至環保局審查,申請手續與公文往返時間都隨之大幅簡化。(2/10*16)

聯絡人:臺中市政府環保局陳先生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66413

  • 市府分類: 環保綠化
  • 發布日期: 2015-02-10
  • 點閱次數: 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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