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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停車管理處設施工程課四等管理師(公有停車場員工)

機關徵才
職稱 設施工程課四等管理師(設工課11311-01)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比照約僱四等250薪點/新臺幣33,750元
職系
名額 3
有效期間(迄) 2024-11-22
資格條件 (一)專科以上學歷。
(二)具相關科系或相關工作經驗尤佳。
(三)需具備對外溝通技巧,並具有規劃能力尤佳。
(四)熟諳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精通office作業系統(含Word表單編輯、PowerPoint製作、Excel統計能力、Outlook)、熟悉網際網路。
工作項目 (一)協助辦理停車場興建工程及履約管理等事項。
(二)工程招標或採購。
(三)停車場設施維護管理。
(四)其他主管或上級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停車管理處(臺中市西區民權路101號)
報名方式 應徵方式:
1、應徵者請將應徵文件於113年11月11日至113年11月22日前掛號郵寄至「臺中市西區民權路101號2樓」臺中市停車管理處人事室收,電話:04-22289111分機61328游小姐,以掛號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2、應徵信封袋外須註明應徵「設施工程課四等管理師(設工課11311-01)」。
3、應徵文件請以影本A4格式依序裝訂;未使用本處制式簡歷表視為未投件。
(1)制式簡歷表,須具大頭照,簡要自述以500字為限,請詳細敘述工作內容,並簽名。
下載網址:
https://tcparking.taichung.gov.tw/ParkWeb/BusinessInformation/PersonnelForm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勞保(公保)投保明細或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在職證明書、離職證明書等)。
其他 其他事項:
1、應徵人員經紙本審查資格符合者,擇優以電子信箱、電話通知面試,並擇優錄取正取人員3名、候補名額最多6名(得不候補),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不合格或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及退件,並依規銷毀個人資料)。
2、工作時間:08時至17時。
3、休假方式:周休二日。
4、核薪方式:月薪,比照約僱四等250薪點/新臺幣33,750元。
5、僱用期限:自實際到職日起簽訂6個月定期契約,嗣後視工作表現考核優異者辦理續僱,一年一僱。
6、應徵人員所附證件如有不實者,取消錄取資格並應負相關法律責任。
7、應徵人員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三親等內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備註:
1、本職缺係以臺中市公有停車場基金進用之員工,適用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
2、需具備對外溝通技巧、積極主動學習並能配合業務需求加班。
3、需配合輪派支援本府或本處平日/(國定)假日重大活動。
連絡人 游小姐
連絡電話 04-22289111#61328
  • 市府分類: 徵才資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11-11
  • 發布日期: 2024-11-11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停車管理處
  • 點閱次數: 2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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