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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動物保護防疫處113年度第7次行政助理公開甄選

機關徵才
職稱 行政助理
名額 一、正取:外勤人員2名。
二、備取名額4名(錄取公告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三、錄取名單於甄選後,於本處網站公告並正式通知(以公文為主)。
有效期間(迄) 2024-11-29
資格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
二、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資格(或同等學力證明)、具有動物收容、管制相關之工作經驗者,或具有三年以上之工作經驗者且足以勝任所指派之工作者為限。
三、具有普通小型車駕照者。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參加甄選:
(一)受有期徒刑以上之判決確定,而未受緩刑或易科罰金之宣告。
(二)曾犯內亂、外患罪或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
(三)受禁治產宣告,尚未撤銷。
(四)受保安處分或矯治處分宣告確定。
(五)受監護或輔助宣告確定。
(六)因案遭通緝在案。
(七)經合格專業醫師證明有精神病、癲癇症或其他法定傳染病。
(八)有吸食毒品、迷幻藥或其他違禁藥品者之不良習慣或前科紀錄。
  隱瞞前項任一款情事者,或所檢附文件影本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撤銷其報名或候用資格。其如經錄取候用並已由本處僱用者,予以解僱。
工作項目 一、上班地點:臺中市動物之家后里園區(臺中市后里區堤防路370號)、南屯園區(臺中市南屯區中台路601號)或本處辦公大樓(臺中市南屯區萬和路一段28-18號),本處將依任務編制分派。
二、上班時間:本職缺需輪二班制,後續得視業務需求調整,並須配合工作需求彈性調移國定假日、例假日及休息日。
(一)日班:8時~17時。
(二)晚班:13時~22時。
三、工作內容:外勤人員從事駕駛、捕犬、動保稽查、動物救援、清潔、餵食、動物舍清掃及臨時交辦事項等相關業務。
四、薪資(月薪):外勤人員為新臺幣28,496元整。
工作地址 臺中市動物之家后里園區(臺中市后里區堤防路370號)、南屯園區(臺中市南屯區中台路601號)或本處辦公大樓(臺中市南屯區萬和路一段28-18號),本處將依任務編制分派。
報名方式 一、報名方式:親自送件或郵寄報名,報名資料請以本簡章格式檢附,使用其他格式者不另行通知面試。
二、報名時間:113年11月18日起至113年11月29日17:00止。
三、報名地點:臺中市動物保護防疫處(臺中市南屯區萬和路一段28-18號)。
四、郵寄報名請於信封袋外黏貼「臺中市動物保護防疫處113年度第7次行政助理報名信封封面」並貼足掛號費郵資。報名日期以郵戳為憑。
其他 繳交證明文件
一、報名表1份(請貼2吋光面半身脫帽照片1張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各欄必須確實填寫)。
二、履歷表1份。
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或同等學力證明書)影本1份。
四、普通小型車駕照(手排)影本1份。
五、男性另須繳交兵役證明文件(兵役或免役證明)影本1份。
六、具動物收容及管制相關經驗須檢附證明文件影本1份。
七、具身心障礙身分者需持有身心障礙手冊,並檢附證明文件影本1份。

甄選時間與地點
一、時間:以電話及公文正式通知。
二、地點:臺中市動物之家南屯園區(臺中市南屯區中台路601號)。

甄選項目及評分標準
一、筆試:20分(犬貓飼養管理、行為等相關基本概論)。
二、面試:40分(服裝儀容10分及口語表達30分)。
三、動物收容、管制及防疫相關經驗:20分(履歷資料及面試應答)。
四、體能測驗:20分。
五、加分項目:加考電腦文書資料處理,最高以加總分5分為上限。
六、成績合計總分為100分。但其中任何一項成績零分者,不予錄取候用。
七、最低錄取成績為80分,未達最低錄取成績不予錄取候用。

候用遞補
一、錄取之候用人員依甄選總成績高低順序列冊候用。總成績相同者,以體能、口語表達、筆試、動物收容相關經驗依分數高低,依次排序。
二、候用期限自候用人員名冊公告之日起3個月為限。
三、候用人員應依本處通知期限完成報到及簽訂勞動契約事宜,無故逾期不報到者,以棄權論。

其它
一、不合資格者請勿寄送資料,全部資料概不退還,惟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檢附回郵信封(貼足郵資)俾利郵寄返還。
二、本簡章內容有未盡詳載者,依「臺中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行政助理進用及管理要點」規定辦理。
連絡人 陳先生
連絡電話 04-23850976#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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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動物保育,徵才資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11-19
  • 發布日期: 2024-11-18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動物保護防疫處‧動物收容組
  • 點閱次數: 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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