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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太平地政事務所徵才公告

機關徵才
職稱 行政助理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職系
名額 1名
有效期間(迄) 2024-11-27
資格條件 (一)無「臺中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行政助理進用及管理要點」第6點各款情形。
(二)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
(三)工作經驗:不拘。
(四)語文能力要求:台語(普通)。
(五)使用電腦能力: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網際網路。
工作項目 (一)登記案件收件、配件、計費、開立收據、收費及繳庫前現金之保管。
(二)測量案件收件、計費、開立收據、收費及繳庫前現金之保管。
(三)本所、跨所及跨縣市土地登記簿謄本、地籍圖、建物平面圖、異動清冊、異動索引及人工登記簿謄本核發、計費、開立收據、收費及繳庫前現金之保管。
(四)跨縣市代收地政案件。
(五)辦理第二類謄本住址隱匿。
(六)中午輪值謄本核發、登記及測量案件收件業務。
(七)結算每日收取規費並繳庫。
(八)每日申請書及每月月報表整理。
(九)整理責任區辦公環境。
(十)臨時交辦業務。
工作地址 411020臺中市太平區大源路1-19號
報名方式 (一)符合資格條件者,請檢具下列證件影本(以A4格式依序裝訂),於113年11月27日前(郵戳為憑)掛號郵寄臺中市太平地政事務所第三課收(411020臺中市太平區大源路1-19號2樓),信封上註明「應徵行政助理」,逾期不受理。
1.履歷表(含自傳)。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其他 (一)本甄選案需俟114年度預算完成法定程序後方能進用。
(二)定期契約:自114年1月1日(實際依人員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一年一約) ,並得視預算情形及服務績效考核結果決定續僱與否。
(三)核薪方式:月薪約新臺幣27,976元
(四)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本所將擇優另行電話通知面試,如資格不符、未獲面試(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
(五)本次徵才除正取1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六)本公告內容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規定辦理,本所得保有修改及最後解釋之權利。
連絡人 承辦人連絡電話(04)23933800分機307張小姐
  • 市府分類: 徵才資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11-21
  • 發布日期: 2024-11-21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太平地政事務所
  • 點閱次數: 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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