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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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113年11月30日前,連結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 公務人員履歷表,自傳不得空白,並請將下列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如具全民英檢等英語能力檢定或其他證照者請一併檢附證明文件,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聯絡人及電話:04-22289111轉60802楊小姐。 1.考試及格證書。 2.最高學歷證書。 3.現職派令及最近3年銓敘部審定函。 4.最近5年考績(成)通知書等足資證明具任用資格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