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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南屯區公所職務代理人徵選公告-約僱人員(技士職務代理人)

機關徵才
有效期間(迄) 2024-11-26
資格條件 臺中市南屯區公所職務代理人徵選公告

一、依據:「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及「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辦理。
二、出缺職務及名額:
(一)出缺職務:約僱人員(技士職務代理人)
(二)名額:1名
三、資格條件:
(一)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備電腦文書操作能力(如熟悉WORD,EXCEL)及網路應用等資訊處理能力者尤佳。
(三)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需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 10 年)、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所列不得在本機關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及不得為公務人員及且無公務員服務法有關兼職、經營商業等情事,並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者。
四、工作項目:
(一)辦理區里建議案小型工程及水資源回收中心回饋金等業務。
(二)其他本所臨時交辦事項。
五、工作地點:臺中市南屯區公所(臺中市南屯區永春東路679號)。
六、僱用期限:預計113年12月2日(或以實際簽約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增額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即自考試錄取人員報到之日起解僱,如代理期間僱用原因消失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救濟)。】
七、月支薪酬:約僱人員暫支280薪點(折合月薪新臺幣37,800元)
九、報名方式:採「網路報名」方式,始完成報名程序。
(一)網路報名:請自本所網頁/公告訊息/機關徵才,下載報名表,於113年11月26日下午4時前將報名表(含照片)電子檔寄送至本所人事室電子信箱(nt7006@taichung.gov.tw) 辦理報名。
(網址:https://www.nantun.taichung.gov.tw/)
(二)報名表附件,含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退伍令正反面影本1份(免役者請附免役證明)及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影本(無則免附)。
(三)甄選訊息通知:參加甄選人員名單等相關甄選訊息,於報名作業結束,資歷審查符合擇優初審者通知面試;報名資料不全或不符合報名規定者,視為資格不符不另通知補件,如因故或無人報名時,本所得視實際狀況需要,另行依規定程序辦理甄選。
十、甄選方式、時間:
(一)甄選方式:資歷經初審合格者,擇優參加口試〔含專業知能、工作經驗及理念、服務態度、問題處理、溝通協調能力及儀表等〕,參加名單本所另擇時間通知面試,如資格或文件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二)甄選時間:配合報名作業結束,本所另擇時間通知面試。
十一、錄取公告時間、地點:於甄選作業完成後,錄取名單公告在本所網站。
十二、注意事項﹕
(一)得增列候補名額1~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三個月內有效;惟應試人員無適當人選時,本所得予從缺。
(二)甄選錄取後,如有發現證件影本蒙蔽不實、資格不符等虛偽不實情事或其他因素致無法完成僱用作業者,應無條件撤銷錄取資格,由候補人員遞補且不得異議,並應負行政、民事或刑事等相關責任。
(三)本簡章(公告)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四)如有報名方面疑義,請於上班時間洽承辦人,電話04-24792755轉606、607。
工作地址 臺中市南屯區公所(臺中市南屯區永春東路679號)
連絡人 04-24792755轉606、607
連絡電話 04-24792755轉606、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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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徵才資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11-21
  • 發布日期: 2024-11-21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南屯區公所
  • 點閱次數: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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