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由
|
公告事項: 一、公告圖說:計畫書、圖各1份。 二、公告地點:本府公告欄(臺灣大道市政大樓)(不含附件)、本府都市發展局公告欄、本市大甲區公所及外埔區公所。 三、公開展覽期間:自106年8月17日起30天。 四、公開說明會時間與地點: (一)訂於106年9月6日上午9時30分整假大甲區公所6樓大禮堂(臺中市大甲區民權路52號)舉行。 (二)訂於106年9月6日下午2時30分整假外埔區公所3樓會議室(臺中市外埔區六分路390號)舉行。 五、任何公民或團體對本案如有相關意見,得於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單位)、聯絡地址及建議事項、變更位置理由、地籍圖說等資料1式3份,向本府都市發展局提出意見,俾供本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之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