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為鼓勵本市市民對客語認同感,振興客家傳統文化,找回客語的生活文化,做好客語向下扎根。
二、指導單位:臺中市政府、臺中市議會、臺中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
三、主辦單位:臺中市石岡區公所
四、協辦單位:慈雲宮、臺中市立石岡國民中學、臺中市石岡國民小學、臺中市土牛國民小學、石岡區各里辦公處
五、比賽日期:109年11月7日(星期六)14時
六、比賽地點:臺中市石岡區慈雲宮(地址:臺中市石岡區土牛里慈雲巷9號)
七、頒獎時間:109年11月7日(星期六)19時(暫訂)
八、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09年10月28日止,郵寄者以郵戳為憑,逾時不受理。
九、報名對象:以臺中市民、臺中市各級學校學生為主體,報名參加以客語講述三山國王的故事、事蹟。
十、聯絡方式:臺中市石岡區公所,課員 張育慈。電話:04-25722511分機291。
十一、報名方式:報名表郵寄、親送臺中市石岡區公所(地址:臺中市石岡區豐勢路1033號)或傳真本所,傳真:04-25722874。 (郵寄或傳真者請電話確認報名程序是否已完成)
十二、報到時間:109年11月7日(星期六)13時至13時30分,逾時不接受報到。
十三、會場規範:比賽當天不開放比賽場地練習,比賽時不得現場指導或示範,非比賽人員保持肅靜,以免干擾競賽之進行
十四、評分標準:客語發音(30%)、內容(30%)、敘事技巧(20%)、儀態表情(20%)。
十五、加分及同分取勝辦法:
(一)本活動不分組別,參賽人員為國小學童者得於總分加分2分,國中生加分1分。
(二)倘遇有總分同分之情形,現場得經評審委員討論決議參酌擇一單項評分之分數高低,取該單項分數較高者為優勝,參賽者不得有異議。
十六、比賽辦法:
(一)出賽順序暫訂於109年10月30日上午11時在臺中市石岡區公所二樓會議室抽定,未於規定時間內出席者,由本所代為抽定。出場順序公布於本所網站,請自行查看。
(二)比賽主題:與三山國王有關之故事。
(三)比賽現場經呼叫3次,未出場者以棄權論。聞呼號聲應即上臺,開口講話即開始計時,如超過1分鐘未開始,以棄權論;鞠躬下臺即停止計時。
(四)比賽時間:以4分鐘為原則,5分鐘為上限,每超出或不足30秒扣總分1分,未足30秒以30秒計。4分鐘時響鈴1次,5分鐘時響鈴二次。
(五)比賽成績於全程活動結束後公布。
十七、獎勵方式:
(一)特優1名:6,000元等值禮券,獎狀一紙。
(二)優等3名:3,600元等值禮券,獎狀一紙。
(三)甲等6名:2,000元等值禮券,獎狀一紙。
(四)優勝若干名:獎狀一紙。
得獎隊數得依比賽情形經評審團決議增減之。
十八、注意事項:
(一)參賽者應確保故事內容無發生侵害第三人著作權利之情事;如有抄襲、重製、侵權、誹謗、妨害風俗或違反其他法令等情形發生,除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獎項外,參賽者應負一切相關法律責任。
(二)參賽者須同意將參加本次比賽及相關活動之著作權及肖像權,無償及無條件授權主辦單位及主辦單位授權之第三人進行全程攝錄影、複製、製作各式文宣,或於電視、廣播及網站重製、公開播送、公開傳輸及進行其他必
要之改作、重製、編輯等非營利之推廣運用。
(三)各競賽者於報到當日須攜帶附有照片之身分證明(如國民身分證或健保卡等)以備核對(驗畢退還)。
(四)會場內為維持比賽程序之順暢,部分區域設有評審工作席、計時席、成績作業席等管制區,非經工作人員同意,請勿進入。
(五)因應防疫政策請參賽者配合事項:(依比賽日當下最新防疫政策辦理)
1.須戴口罩、量測體溫及手部消毒。
2.相關規範將依中央規定及疫情變化適時調整。
十九、本計畫陳奉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