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租轉租報實價 租賃申報免受罰
📣#重要訊息報您知-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已於112年2月10日公布施行,其中包租業申報實價登錄及違反罰則部分,也在112年9月1日正式啟動。
#租賃實價登錄申報-包租業轉租案件應為訂約日起30日內申報實價登錄。
#包租業看過來 租賃罰則讓您曉-
˙未申報、租金及面積資訊申報不實:處新臺幣1萬元~5萬元
˙租金、面積以外資訊申報不實:一次限期改正未改正,處新臺幣
6千元~3萬元
˙規避、妨礙或拒絕查核:處新臺幣3萬元~15萬元,並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按次處罰
#臺中市政府地政局與中山地政事務所與您一起體驗智慧地政 地利共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