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事項: 1. 公開展覽期間:自110年2月19日起30天。 二、公告地點: 1. 書面:本府公告欄(臺灣大道市政大樓)(不含附件)、本府都市發展局公告欄、本市區公所公告欄(西屯區、北屯區)。 2. 網路: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 三、公告內容:「變更臺中市都市計畫主要計畫(配合西屯地區細部計畫道路用地檢討)案」計畫書、圖各1份。 四、公開說明會日期與地點: 1. 110年3月8日(星期一)下午2時假本市西屯區公所 4樓大會議室(臺中市西屯區市政北二路386號)。 2. 110年3月9日(星期二)下午2時假本市北屯區公所6樓大禮堂(臺中市北屯區崇德路三段10號)。 五、任何公民或團體對本案如有相關意見,得於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單位)、聯絡地址、建議事項、變更位置、理由、地籍圖說等資料一式3份,向本府都市發展局提出意見,俾供本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之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