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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徵臺中市霧峰區衛生所約聘人員(護理師職代)

機關徵才
職稱 約聘人員(護理師職代)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職系
名額 1名
有效期間(迄) 2024-11-27
資格條件 1. 國內外大學護理科系畢業,具國內有效之護理師證書。有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2. 具備機車或汽車駕照。
3. 熟悉電腦操作及文書能力(如excel, word, powerpoint等)。
工作項目 1. 婦癌(含HPV)及口腔癌(含陽追、目標數)
2. 高齡業務(延緩失智、高齡友善認證含社區資源盤點、老人防跌及ICOPE)
3. 地段管理
4. 配合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霧峰區民生路1-9號
報名方式 (一)符合公告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以A4規格備齊下列資料:
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如附件,貼妥最近2吋照片,簡要自傳不可空白,請敘明護理工作經驗且經本人簽章,並務必註明日、夜間聯絡電話)。
2、最高學歷畢業證明書影本(須本人簽註與正本無訛並簽名或蓋章)。
3、護理師證書影本(須本人簽註與正本無訛並簽名或蓋章)。
4、護理師考試及格證書影本(須本人簽註與正本無訛並簽名或蓋章)。
上開資料請於113年11月27日前以掛號郵寄至臺中市霧峰區衛生所(413014臺中市霧峰區民生路1-9號),並於信封註明「應徵約聘人員(護理師職代)」字樣(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二)應徵文件請用A4紙張裝訂整齊,如經審核資格不符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
(三)文件不齊者,視為資格不符。
(四)逾期或資料不全不予受理,不符資格或未獲錄取,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上回郵信封。
(五)資歷審查合格者,由本所另行擇優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
(六)擇優錄取正取1名並得擇優增列備取2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1個月。
(七)本職缺為職務代理,當代理原因消滅時,即停止代理,代理人不得異議。
(八)若對本職缺工作內容有疑問者請洽林主任(電話:04-23393022分機210)。
其他 1.職務代理期間自113年12月6日起至114年3月20日止(後續仍有留職停薪已在簽核中)。
2.工作時間:按政府行事曆,自8:00至17:00,需依業務需求配合加班。
3. 待遇:六等一階280薪點(依行政院及臺中市政府公告聘用人員酬金薪點折合率折合支給),享勞、健保等相關福利。
連絡人 呂課員
連絡電話 04-23393022分機201
  • 市府分類: 徵才資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11-21
  • 發布日期: 2024-11-13
  • 發布單位: 臺中市霧峰區衛生所
  • 點閱次數: 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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