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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交通局約用人員(交通助理人員)徵才公告

機關徵才
職稱 約用人員(交通助理人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名額 1
有效期間(迄) 2024-11-27
資格條件 1.大專院校學歷以上學校畢業。
2.具備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網際網路、簡報製作、Excel統計能力尤佳。【※本項請於履歷表(簡要自傳)中敘明具備此項能力,或檢附證明文件,否則視同不符合報名資格】
3.具汽、機車駕照,備有交通工具並可配合加班者。
【※如未檢附證明文件,即不符合報名資格】。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三親等內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1.辦理交通管制工程規劃、設計、施工及交通號誌電腦控制與維護等業務
2.疏導交通維持停車秩序之交通服務相關業務
3.支援辦理號誌、標誌標線工程及號誌維修等相關工程。
4.執行交通維持計畫稽查相關業務
5.協助交通安全相關審查業務
6.臨時占用道路申請審核業務
7.其他長官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政府交通局(臺中市西區民權路101號)
報名方式 符合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113年11月27日前檢附履歷表(含簡要自傳)、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等書面資料,郵寄至臺中市政府交通局人事室收(地址:臺中市西區民權路101號,聯絡電話:04-22289111#60802楊小姐),以掛號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報名文件請用影本A4依序裝訂,若資格不符者、證件不齊或未獲遴用,恕不通知及退件(※1、務請詳閱公告所需資格條件,如有符合者請於履歷表中敘明具備該條件或提供相關證明文件以供審查。2、如須退還報名文件,請檢附回郵信封) 。報名人員經初審合格,擇優通知面試,時間另行通知。(請務必填寫白天聯絡電話及行動電話)。另請於信封封面註明「應徵徵才編號113-20約用人員(交通助理人員)職缺」。
其他 1.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並將視工作表現考核優異者續僱之。
2.僱用期間報酬:每月支給報酬約新臺幣29,700元,另須自行負擔勞、健保、退休金等自付部分費用。
3.本次公開徵才,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連絡人 楊小姐
連絡電話 60802
  • 市府分類: 徵才資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11-13
  • 發布日期: 2024-11-13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交通局‧人事室
  • 點閱次數: 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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