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99年11月3日民眾至本局水肥投入口場區外抗議乙事,環保局回應澄清:環保局水肥資源處理中心係於民國65年即設廠啟用至今,該區段早年為農田,都市計劃時即為機關用地,鄰近設置有電信局機房、疾病管制局及週界空地等,四面臨路8~12米以上,東側尚鄰麻園頭溪,並無緊臨住宅商業區之情形。環保局於該機關用地合法設置設施,並於98年投入大筆經費將水肥投入口設施現代化,成為前端下水道系統之ㄧ環,非屬水污染法及空污法列管適用對象。
環保局表示,有關水肥投入口作業流程,現均採地下化且採除臭塔負壓抽去槽體廢氣處理後排放,日常作業幾無明顯異味,相關處理設備及廠房均加裝除臭噴霧降低水肥處理異味,改善措施持續進行,相關機具設備均為低噪音型,且夜間並無作業,同時環保局亦經常實施週界環境異味及噪音採樣監測,均符合法令標準。
環保局說,因本廠房目前尚非密閉式,故有在投肥時之洩壓排氣瞬間,有逸散異味之可能,或偶有民眾感受輕微異味,因此本局已研擬再加強改善方案,本年度即編列追加預算600萬元,將廠房採全包覆式密閉作業及廠內負壓,以減少異味逸散。在完成改善工程前,本局已將收受水肥時段提前到每日下午15時30分截止,以減少進場車次及水肥處理量。
環保局表示,水肥是民眾日常生活中的產物,由於化糞池或污水處理設施處理過程會有污泥沉澱,且因設施有容量限制,故民眾仍需一年清理一至二次沉澱的水肥物質,才可使設施發揮正常處理功能,故現階段水肥投入口仍有存在之必要,但考量都市整體發展及附近居民生活品質,除加速本市污水下水道接管,減少水肥量外,本局在縣市合併後有關水肥廠之遷廠事宜,已納入中長期規劃,將儘速辦理。(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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