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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群聚活動報備及許可
依據「臺中市民間辦理大型群聚活動安全管理自治條例」,大型群聚活動單一場次預估參加或聚集人數達一千人以上,且持續二小時以上的活動,主辦者應依規向執行機關報備或申請許可,流行音樂演唱會、音樂季(祭)及跨年晚會等活動,執行機關為本局,請向本局新聞行政及流行音樂科申請。
臺中市政府新聞局 新聞行政及流行音樂科,聯絡電話:04-22289111#15104,有任何問題可於上班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來電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