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收費標準」第6條規定:「系統經營者對於訂戶之收視費用,得視區域特性、社區規模及談判能力議價結果等市場狀況,差別收費。但不得逾直轄市、縣(市)政府核准之收視費用。」社區大樓之收視費用依據「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收費標準」第6條規定與有線電視業者個別協商議定優惠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