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視業者應依規定向本局提出申請表、計畫書、曾完成作品列表、公司登記證明等文件,完成申請作業。
經本局核准補助者,應配合於本市拍片後,檢附在臺中拍片之花絮影片DVD、在臺中拍片之工作照或劇照(以光碟電子檔交付) 、本市景點拍攝成果報告書一式二份(內容至少包含工作日誌、照片及場景敘述文字等)、住宿清單及在臺中拍片之旅宿業原始憑證予本局審核,以確認住宿費之補助額度。
俟本局審核通過並核定補助額度後,方由影視業者檢具領據函文本局,待核銷後發給之。
:::
現在位置
首頁
> 業務專區
> 影視輔導專區
> 影視補助
> 常見 QA
住宿經費補助辦理流程如何進行?
- 市府分類: 文化藝術,便民服務,一般行政,資訊管理
- 最後異動日期: 2020-11-02
- 發布日期: 2015-01-15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新聞局‧影視發展科
- 點閱次數: 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