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局長黃玉霖指出,以往管線單位進行各項道路挖掘工程,施工與回填不良常造成道路凹陷、破損,是台中市道路不平的主因之一;市府於105年推動道路挖掘自治條例後,不僅從源頭訂定道路挖掘案件審查標準,並針對大範圍管挖嚴重案件,要求申請單位詳列分期分區修復計畫,搭配巡查施工中案件與辦理竣工後案件抽查驗作業,以降低道路交通與環境衝擊。
辦理至今,巡查道路管挖案件合格率從104年3月的不到3成,今年4月已提升至8成以上;搭配建設局持續推動的管挖後全車道修復方式,統計至今年6月,全車道修復面積已超過23萬5,000平方公尺,以平均車道寬度3.5米計算,修復車道長度已超過67公里。
建設局表示,這次教育訓練針對承辦道路挖掘施工申請、完工查驗業務的同仁實際操作訓練,除提升同仁經驗能力與專業知識,並藉由精密儀器的檢測,加強要求施工單位增進路面修復品質。道路平整度檢測也是日後查驗重點,市府也會不定期派員至各區公所轄管道路巡查,若發現重大缺失即進行裁罰,以延長道路使用壽命,給用路人最平穩安全的道路。(6/28*7)*建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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