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市政新聞 > 歷史市政新聞(6個月以前)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7月起一例一休檢查期 中市府給予業者3個月準備期

一例一休政策今(1)日起進入檢查期,勞動部日前表示,《勞動基準法》新制從7月起,將採「持續輔導」、「分級檢查」策略。對此,台中市政府勞工局表示,市府配合中央規劃期程辦理,但鑒於新修正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6月16日才公布,為使事業單位配合相關新修法規內容,進行內部制度及系統調整,市府將從7月起給予3個月的法令遵循準備期,並以勞動部「輔導及檢查並行」及「輔導先行、處罰在後」的原則進行,兼顧勞工權益與企業穩定經營。
勞工局說明,市府考量新修勞基法施行細則公布不久,先期仍應進行法令宣導;且為因應細則新修規定,事業單位必須進行內部人事制度及差勤系統調整,例如:與勞工召開勞資會議或與工會協商、勞動契約修正、工作規則報請主管機關核備等。
為此,中市府即日起將給予事業單位3個月合理的準備作業時間,在這段時間內,配合勞動部採輔導及檢查並行策略,事業單位因未及配合修正而致有違反新修規定之虞者,仍先行輔導,督促業者調整改善符合法令規定。
勞工局也指出,過去6個月來一例一休新制的宣導輔導略見成效,但後3個月的輔導期過短,輔導家數僅累積約1,200家,目前仍有多家事業單位申請輔導中;為積極輔導、協助事業單位,市府持續辦理相關宣導及輔導外,也將強化高風險產業的輔導及分級檢查機制。
例如客運、運輸物流、醫療、餐飲、保全及物業管理等業者,將優先加強輔導檢查,瞭解情形後進而協助該行業解決實務運作問題,同時檢視其現有制度,提供兼具專業性、客製化的調整建議,以健全工作環境及勞動條件。
勞工局長黃荷婷表示,勞動檢查不以罰款為目的,而是希望藉由檢查來幫助業者發現問題與改善勞動條件,盼透過「輔導及檢查並行」、「輔導先行、處罰在後」之策略,以輔導代替處罰,加上監督檢查加強改善,有效協助事業單位調適新修規定,守護勞工權益,並營造穩定勞資關係的勞動環境。
事業單位如有勞動法令疑義,或欲瞭解勞工局相關法令課程訊息、法令案例彙編及輔導資訊,可至勞工局官網( http://www.labor.taichung.gov.tw/ )查詢,或電洽04-22289111分機35200。
(7/1*19)*勞工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勞工局 洪先生

聯絡電話:04-22289111 分機35203

  • 市府分類: 勞工事務
  • 發布日期: 2017-07-01
  • 點閱次數: 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