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局指出,水汙費每半年徵收一次,大型畜牧業如飼養200頭以上的養豬業者,是依照實際排放至地面水體的水質、水量及汙染物費率來計算(費額=汙染物項目的費率×排放水質×排放水量),汙染物項目包括化學需氧量(COD)與懸浮固體(SS)。
針對飼養未滿200頭且未曾檢測過水質的小型養豬場,業者可按當期養頭數乘以單價計費。全額徵收時,每頭豬單價為24.6元,106年費額打7折,每頭豬單價為17.2元,如以飼養100頭豬為例,106年上半年需繳交約1,720元水汙費。
環保局指出,環保署訂定水汙費申報作業,須由業者自行上網至「水汙費網路申報及查詢系統」,填具申報書及列印繳款單,向環保署指定金融機構代收專戶繳納。
為簡化申報流程,環保局特別與台中市養豬協會合作提供「水汙費電話代申報服務」,畜牧業者只需提供定期申報資料,或以電話告知畜養頭數等資料給養豬協會,養豬協會將代為登錄網路申報平台,寄送繳費單給畜牧業者,畜牧業者只要拿著繳費單到超商或農會等環保署指定金融機構代收專戶完成繳費動作,即可輕鬆完成水汙費申報繳納手續,服務完全免費。
環保局長白智榮表示,環保局與環保署從去年起,陸續舉辦6場次以上的水汙費徵收作業及申報系統使用說明會,去年底開始寄送畜牧業申報及繳費說明宣傳摺頁給徵收對象,做好前期宣導。環保署所徵收的畜牧業水汙費,也將專款專用於河川汙染改善工作,提升民眾生活品質。
為落實汙染者付費精神,行政院環保署於104年開徵工廠及工業區專用汙水下水道系統排放廢水的水汙費,畜牧業水汙費則自今年1月1日開徵,並於7月1日開始申報繳納。
(7/3*16)*環境保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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