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7.07.17:00
一、 台中市長林佳龍向來尊重市議會運作及黨團自主,昨日朝野協商市長並未參與,市府尊重各黨團自主及協商結果。
二、 昨日召開之台中市議會第2屆第8次臨時會,經程序委員會審定之表定議程為總額3.76億之「台中市106年度第二次追加預算」,含公共自行車租賃系統建置及營運管理計畫、大平霧輕軌捷運系統第二期路網可行性研究、綠空鐵道軸線計畫、充實愛心食物銀行物資採購、焚化爐操作管理費用、底渣委託再利用處理費用、非法棄置廢棄物緊急移除計畫等項目,及2018花博之相關議案,與民生福祉密切相關,並無爭議性,市府仍盼議會能儘速召開臨時會審議,以維全體市民之福址。
三、 針對前天第2屆第5次定期會議程最後一日,當天各黨團對於二、三讀議案無共識,在場有黨團提議表決,議長也宣布表決在案,議員亦予以附議,但隨後議長又宣布散會,引發爭議;目前已有黨團主張,將函請內政部解釋其合法性。若稍早之「台中市議會議長聲明稿」所提及「極具爭議案件」係指上述情事,與昨日臨時會並無任何關係,也未納入相關議程。
四、 市府理解議長所處政治情勢複雜,面對各黨派內外壓力,處境艱難,但仍盼議長身為議會大家長,能發揮調和鼎鼐之能力,秉持尊重少數、服從多數的民主精神,以市民福祉為念,儘速召開臨時會審議議案及預算案,方為市民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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