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市政新聞 > 歷史市政新聞(6個月以前)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交通局上半年調整200處路口號誌燈時制 以增加交通流量同時改善壅塞

研考會大數據分析發現,民眾反映交通號誌的陳情中,以號誌燈不亮、號誌燈不連續及盼增設號誌燈為大宗,市府交通局長王義川表示,當號誌燈不亮時,該局會立即通報廠商處裡,若路口有立即危險時,則會協請當地警察機關協助交維;交通局今年上半年也檢討超過500處路口,並調整200處路口的時制,希望能改善各主要道路的壅塞情形。
市府研考會統計105年1月1日至106年5月31日區政管理系統、人民陳情管理系統、派工系統與市長信箱,分析其中交通號誌燈相關陳情1萬4463筆,發現民眾最常反映號誌燈不亮占60.17%、號誌燈不連續占20.66%、盼增設號誌燈占13.98%等三項最大宗,其餘號誌燈桿傾斜或毀損占2.51%、號誌燈被遮蔽占1.73%,號誌燈被張貼廣告占0.95%。
此外,分析也發現民眾陳情的時間,以105年9月、10月的1146件、1228件為最多,應與去年莫蘭蒂、馬勒卡、梅姬颱風接連來襲,導致號誌燈故障或燈桿斷裂有關;而每日的陳情時間,則落在上午7時到9時、下午3時到6時等上下班交通尖峰期。
交通局長王義川表示,過往當颱風來襲時,容易發生整條路的號誌燈被吹斷的問題,也因此會接到許多陳情電話,而當市府接到1999市民服務專線的通知後,交通局會立即轉知廠商,若現場有立即危險,就會先洽請當地警察機關協助派員交維,並通知修維人員前往。
至於交通號誌不連貫的部分,交通局今年起啟動號誌重整與連鎖計畫,挑選全市20條重要幹道,重新檢討沿線各路口的紅綠燈時制與秒數,經統計上半年共檢討超過500處路口,並已調整200處路口的時制,希望能改善各主要道路的壅塞情形,並增加車流續進效率。
不過王局長也強調,號誌的連鎖是透過電腦計算所得出的結果,有一定的控制邏輯,而計算出來的最佳化設計,並非針對特定方向,而是讓水平與垂直方向相加達到最佳;過去曾接獲民眾反映某路口某方向,應多放10秒鐘綠燈,但經過系統演算後卻發現,這10秒鐘卻可能導致與其垂直的方向的交通崩盤,希望民眾可以諒解。
至於民眾盼增設交通號誌的訴求,王局長解釋,通常道路以200公尺設置1個交通號誌為原則,否則過多的號誌,容易阻礙交通流量。但是若發現該路口經常發生垂直對撞的交通事故,即可斷定該路口適合設置交通號誌,以減少交通事故,但若是發生追撞型的車禍,則設置交通號誌的效果就不大,因此該局若接獲民眾陳情,不只會調閱路口車禍案件數,也會進一步仔細分析車禍事故類型。(7/10*10)*交通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交通局

聯絡電話:04-22289111

  • 市府分類: 交通運輸
  • 發布日期: 2017-07-10
  • 點閱次數: 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