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書處表示,昨日同仁在早上8時許升起國旗後,府前廣場隨即飄起毛毛細雨,因此按《中華民國國徽國旗法》第13條規定先將國旗降下,直至陳抗人士抵達府前廣場期間,均有不定時飄下細雨,因此未將國旗升起。
此外,依據一般作業慣例,國旗因雨降下後,除非天氣確定放晴,否則為保護國旗免受突然性暴雨破壞,一般而言並不會貿然再將國旗升起,但昨日台中天氣整日陰霾,直至下午,台中天氣並未轉晴,因此未升起國旗。
至於有議員舉其他機關為例,指見到其國旗每日24小時飄揚,秘書處對此表示,《中華民國國徽國旗法》第10條規定「政府機關、學校、團體及軍事部隊,應於適當地點,樹立旗桿,每日升降國旗」。(7/18*13)*秘書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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